2006年6月7日星期三

外交部:驳斥所谓“中国控制互联网”的说法

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6月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指出,一些人指责中国政府控制互联网是不符合事实的。

有记者提问:国际新闻协会要求中国停止进行网上新闻管制。你对此有何评论?

刘建超回答说,我们已经多次阐述了中国政府的态度。我想用几个数字来说明这个简单的事实。现在,中国互联网的使用人数已经超过了1亿1千万。中国人民通过互联网能够得到他们需要的、重要的信息。这个信息渠道是畅通的。据不完全统计,中国互联网的论坛大概有130多万个。大家也经常访问这些论坛,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观点。中国政府并没有对这些观点进行控制。

他强调,一些人指责中国政府控制互联网是不符合事实的。当然,中国政府会对色情、暴力、破坏社会稳定等方面信息进行必要的管理。在其他国家,包括西方国家也有这样的做法。有关措施也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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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准备开骂的……

刘建超同志的发言,我们上晚班的每周二和周四都会翻上几条。伊朗核问题、上合组织、中日关系、人权……基本上你拿上礼拜的稿子过来改个日期不会有太大出入。除了略感无聊之外我们并无太大的怨言。6月1号这个,不是我上晚班,不知他们翻没翻。如果是我发稿,断然不会发这一条。中心说要发、不发听评扣分我也不会发。

因为有些话,正常智商、能够自主思维的人都知道必须要反过来听。我相信我们的听众不是低智商、不能自主思维的人群。我也相信我自己不属于这一人群。

MSN风波刚刚平息,google.com便重蹈覆辙。在两次事件中,国外用户都未受影响,国内用户通过代理都可以正常访问“出问题”的服务器;在这次google事件中,任何不能显示的搜索结果,将地址栏中google.com改为google.cn(一个妥协之后的太监搜索引擎)便可显示。我们还知道,google作为“网页快照”这一概念的始作俑者,其网页快照不能使用;google图片服务器经常无法连接;如果你用google搜索了某一“敏感”词汇,不仅本次搜索结果无法打开,你还会在一段时间之内根本无法登录google,以示“惩戒”。

李彦宏当然有资格沾沾自喜。google在中国永远也别想和百度平等竞争,即使你挥刀自宫练成google.cn也“未必成功”,还是只能落得个“赶紧进宫”的下场。

可是我,作为一个正常智商、有自主思维能力的公民和一个信奉共享与责任的网际浏览者,从此发誓:只要“谷歌”还能苟延残喘地唱出声来,我都不会用百度;用yahoo!、用MSN也不用百度。倒不是一定对百度有什么深仇大恨(尽管有人说google被封有国内搜索引擎公司的黑手操控),只是我不喜欢有人在二十一世纪、改革开放将近30年后、北京即将迎来奥运会的时代还对我一个普通公民的生活、工作、学习习惯指手划脚。

看着一次又一次“页面无法显示”,我TMD实在是怒了

至于发言人先生所指出的“有关措施也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”,我只想请各位再回忆一下2002年google首次在国内遭遇大面积封杀期间,有一段时间键入google地址后会显示国内某搜索引擎的页面。这么说来,DNS挟持也属于法律框架之内的喽?拜托,某不才,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央媒体工作人员,可我也跟国务院新闻办的领导们一个桌子上吃过饭,我大概也知道你们整天在干些什么。

google第一次被封的时候我幸运地在国外。说起来咱们那帮首长们真应该向查韦斯取取经,看人家几乎所有的媒体都一致反政府,政府居然仍旧受到老百姓支持而屹立不倒。

还想补充两点:

第一,看来那帮人把反色情暴力当成标准应对方案了。上次国新办在阿根廷面对记者提问,说的就是“任何国家都要限制暴力色情内容在网上的传播”,听得某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点头称是。色情暴力当然要反对,然而这里的“反色情暴力”很明显不过是偷换概念的伎俩,色情暴力也不过是为另一些东西陪绑的。道理很简单,使用百度你同样可以找到成万上亿的色情暴力网站,甚至昨天有报道“百度少儿”还搜出了“美女”,但是百度就仍然可以大义凛然地狐假虎威、高质量地继续提供这种搜索服务。何哉?百度上没有、google.cn上没有而google.com上有的,才是问题关键之所在。

第二,如果认为由于某些不良网站内容属于非法,因此对其进行屏蔽是合法的,那么对google的休克性屏蔽也是合法的么?退一步说,如果认为google因为提供了对不良网站的链接因此也属非法的话,那么为何不干脆像对那些不良网站一样对google进行永久性屏蔽?就如同你逮到一个乱穿马路的家伙,跟他说,你乱穿马路大概是违法了,不过我对你既也不罚款也不拘留,先打你丫一顿看你下回还敢不敢了。法律法规的制定不能有悖常理,对google搜索敏感字眼后的休克性屏蔽,只能被认为是一种小人的报复行为,而非正当的“法律框架内”的措施。

完整文章……